【第17号文件新政下,企业出海合规已成必然】深

日期:2025-09-03


税务监管的网越织越密,跨境出口的“好日子”正在告别野蛮生长

国家税务总局一则《2025年第17号公告》(以下简称17号文件”)悄然出炉,将于今年101日正式生效。这份文件看似只是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的优化修订,却预示着跨境出口行业税务合规监管的根本性变革。

对于依赖“买单出口”等灰色模式的企业来说,过去的操作方式将无以为继。而对于早已合规经营的企业,这将是一个抢占市场先机的机遇。

一、17号文件的核心要点:穿透式监管到来

17号文件第七条明确要求:通过代理形式出口货物的企业,在预缴申报时必须同步报送“实际委托出口方”的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。这些代理形式包括外贸综合服务企业、市场采购贸易、物流商资质等多种方式。

如果代理方未如实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信息,税务机关将将其视同自营出口,由代理方就全部出口金额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
这意味着税务部门将以申报表为抓手,穿透名义申报,直指实际出货方,堵住了多年存在的税收漏洞。

二、新政打击的重点:“买单出口”无所遁形

在外贸领域,“买单出口”并不少见。它指的是企业为规避限制或简化流程,向有合法出口权的企业购买完整出口报关资料,以此向海关申报。

这种现象在小商品等低价值、低税率产品出口中尤为普遍,因为这类产品出口退税额度低甚至无退税,企业通过买单出口可绕过正规流程,减少人力、物力投入,降低运营成本。

然而买单出口危害巨大:相关企业常伪造或购买通关单证,隐瞒出口销售收入,致使国家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及相关附加税费等税款流失,情节严重会构成逃税罪。

17号文件的实施,将对这类非正规出口业务形成有力打击,净化出口业务市场环境。

三、新政带来的三大变化

1. 平台交易透明化:网络销售/直播/货运等平台须向税务机关报送经营者身份信息、季度收入明细(含退款净额),20251031日前完成首轮报送。

2. 出口申报强监管17号文明确,委托代理出口企业需填报《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汇总表》,错误认定实际货主将承担13%增值税补缴风险。

3. 税收洼地风险升级:供应链公司成本结构异常(如某项成本占比超行业均值30%)将触发税务预警,“成本畸形”企业首当其冲。

四、企业应对策略与优化建议

面对这一新政,跨境出口企业需要尽快做好以下准备:

1. 全面排查现有出口渠道:对通过外贸综服企业、市场采购贸易、物流商资质出口的订单,需在2025101日前与代理方签署补充协议,明确实际委托方身份,并同步更新税务备案信息。

2. 梳理历史业务:对历史“买单出口”业务重新梳理资金流与货物流,若无法追溯实际货主,可能需按自营出口补税(税率25%),建议优先选择与可开票供应商合作以降低风险。

3. 确保单证一致性:规范各类单据管理,保证清关合同、商业发票、物流单据指向同一实际货主。同时,确保增值税发票、报关单、外汇收款凭证的货主信息完全匹配。

4. 获取独立报关资质:自有工厂或贸易公司的卖家,提前整理所需材料,迅速完成海关注册登记,获取独立报关资质。

五、海外仓企业的特殊关注点

对于海外仓企业来说,需要特别注意的是:20251231日前,出口海外仓货物需完成“离境即退税”核算,未在期限内办理的将被追回预退税款。

海外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库存管理制度,确保货物出入库数据与海关、税务部门申报数据一致,避免因数据不一致引发税务风险。

六、结语:合规不是成本,而是投资未来

17号文件的出台,标志着跨境电商税务监管进入“实质重于形式”的新阶段。卖家需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管理,将合规融入经营全链条,才能在政策变革中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
合规不再是消耗资源的“成本中心”,而是创造价值的“战略引擎”。

那些最早完成能力升级的企业,必将在新一轮全球化中掌握主动权。这场静默的革命,正在重新定义商业成功的底层逻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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